如何处理闲置商标才能起死回生?
商标权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,其注册遵循“先申请后申请”的原则,使注册商标者很可能无法成功注册,但闲置商标会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,使有需要的企业很难申请商标。利用商标转让,可以使闲置商标物尽其用,也能使有需要的企业获得商标权益。那处理闲置商标的程序是什么呢?要什么材料?
一、什么是闲置商标?
闲散商标是指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方式取得商标专用权后,从未使用过或者连续三年以上不被使用的注册商标,在使用前新注册商标也属于闲置商标。
空置商标的存在影响到企业正常的商标注册需求,据了解,我国注册商标总数已超过900万件,企业再也难以找到新的商标组合进行商标注册,商标注册程序复杂,所需时间较长,对企业的发展也有较大影响。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闲置商标的转让。
闲置的商标可以转让。
第四十二条规定,所列商标的,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,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。批准转让注册商标后,予以公告。自公告之日起,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。
闲置商标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转让给有需要的企业。
三、商标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?
1.商标转让申请/注册申请;
2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副本);
3、委托代理的转让人和转让人分别发行的代理委托书,可以直接在受理厅处理的转让人的身份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
四、申请迁移的,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;
5、申请文件是外文的,经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也应提供。
四、商标转让需要进行公证。
商标权公证需要哪些资料?
1、转让或受让方为公民的,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.转让方为企业法人的,应当提交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、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其他组织的,应当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单位介绍信;
4.转让方或受让方为股份制企业的,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原件,并提交股东大会同意转让或者转让商标使用权;
5、注册商标证书、商标所有权证明、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;
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供有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及受托人身份证。
五、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。
注册商标不能超过有效期。
2、共同拥有的商标专有权应由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。
3.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,应当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。
4、受让烟草产品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,必须提供相关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。
5、转让协议应规定转让及其他有关费用。
6、公证员可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,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