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商标转让较为灵活,即便处于申请过程中的商标,也可以进行转让操作。而对于正在使用中的商标,倘若商品或服务并不打算随商标一同转让,则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,下面顶呱呱小编为您详细讲解!
商标受让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,取得商标审查官的指示,并按其要求的方式和期限,在公示媒体上刊登商标转让的公告。
如果某人或某公司,通过转让或转移取得了注册商标的相关权力,那么取得该商标的个人或公司,也将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在商标注册簿上进行登记。
如果商标转让时的文件或契约未按规定在商标注册簿上登记,那么这些文件或契约都不能作为享有商标注册权的证据呈现。
同时,如果在商标注册成功后,使用情况发生变化,则必须向商标审查官提出相应变更申请,由审查官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变更申请。
虽然商标使用情况变更不是强制性的,但如果商标使用情况发生了变更,且没有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申请变更商标使用情况,则将被视为商标注册情况不真实,并将导致商标保护力度削弱,在商标侵权及仿冒时维权处于不利地位。
商标使用权人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进行备案,备案所需的资料为:
1、双方就商标使用权转让而签署的协议;
2、注册商标持有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;
3、注册商标持有人出具的法定声明书;
如果商标的使用人为商标持有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公司附属机构,则申请变更文件可以省略,但该商标必须是子公司或公司附属机构独家使用,并且该子公司或附属机构必须拥有足够的股本资金。
而商标项目变更涉及到商标备案信息的更改,因此所需的资料也较多,主要为:
1、商标申请人主体证明文件;
2、商标代理委托书;
3、商标项目变更申请书;
4、申请人主体项目变更证明;
5、香港商标注册资料及文件;
如果商标项目变更所需资料完整,经过约1个月时间,商标项目变更即可办理完成。由此可见,香港商标注册成功后,也可在允许情况下,进行转让和项目变更。
但由于办理过程耗时较长,且容易出现问题,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代为办理,无疑是最好的选择。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、企业服务十余年,顶呱呱就有这样一群工作人员。